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16年9月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等程序,推荐选拔了1名主任科员。根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拟提拔段旭阳同志任辽阳局办公室主任科员。对拟任人选在本局范围内进行了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对象无异议。公示后组织了任职前廉政谈话,履行任职手续,任职文件抄送辽宁局人事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