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原产地证申报企业备案
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国务院令第416号);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非优惠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14号);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国检务(1989)443号);
(五)各自由贸易区协定原产地规则及其签证操作程序
申请条件: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对外贸易经营者
办理材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进出口权批准文书:(复印件)
1.外贸、工贸公司:外经贸部签发的批准文件或外经贸委签发的自营进出口权登记证书或外经贸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2.三资企业:市人民政府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手签员身份证(复印件)
(五) 手签员劳动合同(复印件)
(六) 申请出证产品的原材料发票或能证明其来源的其它文件资料,外地产品要提供由异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异地调查结果单》。
(七)备案登记表(原产地证书申请人登记表、优惠原产地注册登记表)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同时要校验原件。
办理地点:辽阳检验检疫局综合科(1楼大厅报检窗口)
地址:辽阳市青年大街75号
联系人:陶椰
联系电话:0419-4125161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检验检疫机构为企业办理备案手续(办理产品备案的原产地调查时间不包含在内)。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办理流程:
1.申报企业登陆《原产地企业备案&核准平台》(http://ocr.eciq.cn)→输入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点击“新备案”,完整填写申请信息,上传随附规定资料→点击保存并成功提交申请信息后携带纸质资料至相关部门提交资料,经审核程序审核合格后生成备案代码,用以申请签发各类原产地证书。
2.对于本地的生产企业,签证机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生产加工情况,以确定其产品是否符合有关原产地规则规定标准。